为加快推进青田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师(二级)直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0〕113号)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技师(二级)直接认定。
一、直接认定范围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是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在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具有绝技绝活,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劳动者,予以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认定。
实施直接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为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可实施的技能型职业(工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技师(二级)申报条件之一的企业职工
1.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2. 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的项目;
4.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市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三等奖的项目两项以上;
5.获得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二)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申报技师(二级)直接认定
三、实施方式
(一)直接认定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设立,由相关职业(工种)专家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一般为7—15人,其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主任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各专家考评组的工作;召开评审会,对符合技师资格条件并完成考评程序的人员进行评审。
(三)专家考评组。专家考评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组建,主要由相关职业(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讲师组成,一般为3—7人。考评组的专家评委可根据每次考评职业(工种)的不同而作适当调整。其主要职责是:审核申报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包括职业资格、工作业绩、技术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参加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或组织面试;确定参加评审资格人员名单。
四、认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
1.本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丽水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及要求的材料,包括《丽水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2)、获奖情况材料复印件、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复杂技术难题的方案等。
2.单位推荐。企业根据直接认定的工作要求,初审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同时,企业将直接认定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3)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企业初审公示无异后,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市本级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莲都区人力社保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3.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优秀技能人才”,由本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二)材料上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三)专家考评。专家考评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考评。根据审核情况由专家考评组进行投票,同意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报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资格确认。结合审核材料及专家考评组考评情况,由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实行票决制,同意票率在50%以上的为通过。通过评审的申报者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结果公示。市人力社保部门对于直接认定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申报时间
2020年9月3日-9月10日
六、申报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青田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蔡爱微 0578-6830773 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
注: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和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 丽水人才网站:丽水人力资源网(www.LSHR.com) 浙ICP备20002649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524号
地址: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vip#ls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