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信息
一、基本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日后出生);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大方;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等;
4、熟悉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操作。
岗位要求
招聘程序和方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03日--2025年03月10日8:30-11:30,13: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
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等相关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所需材料未交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址: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2号楼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8层807室(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578-2115653、0578-2075963
报名邮箱:4483865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三、笔试、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决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决定录用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体检费用自理),按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参照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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