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扩大青年就业见习规模,帮助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尽快就业,助力青年人才留龙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全市征集就业见习基地。
一、申报对象
1、龙泉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
2、龙泉市辖区内财务独立的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见习基地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二)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三)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三、见习相关政策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保视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见习期结束。
(三)见习补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见习基地须为见习人员缴纳单工伤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见习期满补缴养老保险补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招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四、见习基地申报流程
(一)申报本次申报流程均采用线上申报。
1.首次申请。新申请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登录单位账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龙泉市)搜索“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请在“单位简介”中特别注明见习岗位及人员需求。
2.申请延续。已于2024年之前通过审批的见习基地,登录单位账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龙泉市)搜索“就业见习岗位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注明见习岗位及需求人数。
(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等。
(三)确认。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由市人力社保局确定见习基地资格。
五、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可致电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578-7766256
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4年3月7日
注: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和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 丽水人才网站:丽水人力资源网(www.LSHR.com) 浙ICP备20002649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524号
地址: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vip#ls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