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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泉市政府网 时间:2023-09-12 作者: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详见《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楼303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聘用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录用形式,并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报名人员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78-7769282


附件1: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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