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9〕33号)和《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补充意见》(遂委发〔2021〕4号)及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对符合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现金奖励、教育人才培育激励奖励及教育人才柔性引才补助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共7天;
如对申报人员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和遂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遂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附件:遂昌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教育人才培育激励奖励及教育人才柔性引才补助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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