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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领!一批促返岗保用工补贴启动申报,千万别错过

来源:丽水发布 时间:2023-03-01 作者: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近期,我市出台了《丽水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工作实施方案》,推出一次性留工补助、返岗补贴、来丽就业补助、用工调剂补贴等政策礼包。当前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赶紧看过来。


哪些对象可以申报?

补贴如何领取?

快往下看!



适用范围

市直、丽水开发区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信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总承包企业、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业重点企业及其员工,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一次性留工补助


01 申请条件


对春节期间(除夕至年初二,2023年1月21日至23日)留工的企业,按留丽过年的外省籍参保员工人数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人数以人员名册为准。


02 待遇标准


每人500元


03 申报流程


企业于3月1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



包车返岗补贴


01 申请条件


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企业租用(含合租)国有企业运营的大巴车接返省外员工。


02 待遇标准


对支出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日期原则上以返回岗位时间为准。


03 申报流程


企业于3月1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



自行返岗补贴


01 申请条件


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自行返岗的本政策范围内企业市外员工(含初次来丽就业人员,“初次来丽就业”指之前从未在丽水就业、参保)


02 待遇标准


省外员工500 元/人,省内市外员工300 元/人。日期原则上以返回岗位时间为准。


03 申报流程


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审核后,3月1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



来丽就业补助


01 申请条件


省外初次来丽就业人员在3月底前与本政策范围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于6月底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初次来丽就业”指之前从未在丽水就业、参保。


02 待遇标准


按1000元/人给予补助。


03 申报流程


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审核后,7月31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



用工调剂补贴


01 申请条件


具备资质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政策范围内企业招用省外员工,3月底前签订劳动合同,并于4月底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个月。


02 待遇标准


按1000元/人给予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3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在5月31日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


温馨提示:市直、丽水开发区符合条件企业及员工向属地申请。


申请材料请扫码

补贴扫码0.png


文章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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