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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一批“绿谷工程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10 作者:龙泉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开展第一批“绿谷工程师”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丽水市内企业工作的工程师、架构师、程序员和设计师,第一批“绿谷工程师”遴选认定不超过5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 

 2.在丽水市内企业聘用满一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截至到2022年 12月12日)。 

 3.年薪超过 20 万元且认定技术贡献明显的,经评审授予三级“绿谷工程师”称号;年薪超过 40 万元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工程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经评审授予二级“绿谷工程师”称号;年薪超过 60 万元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工程类顶尖人才,经评审授予一级“绿谷工程师”称号;对入选省“海外工程师”的,可授予一级“绿谷工程师”称号。 

 4.《丽水市人才分类目录》中F类及以上人才不参加三级“绿谷工程师”选拔,E类及以上人才不参加二级“绿谷工程师”选拔,C类及以上人才不参加一级“绿谷工程师”选拔。 


 三、支持政策 

 1.入选三级“绿谷工程师”的人才给予F类人才待遇,按2万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育才奖励;入选二级“绿谷工程师”的人才给予E类人才待遇,按5万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育才奖励;入选一级“绿谷工程师”的人才给予C类人才待遇,给予企业支付年薪 70%补助,最高 60 万元/年,补助不超过3年。 

 2.已享受相应人才待遇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3.所需资金市本级由市财政、丽水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四、选拔程序 

 (一)企业推荐和初审。企业根据选拔条件,建立健全人才发现评价机制,择优推荐,于 2022年1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经审核后上报龙泉市人力社保局: 

 1.《第一批“绿谷工程师”申报表》(附件1); 

 2.企业与人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截止至2022年11月底工资薪金银行流水(12个月以上); 

 5.第一批“绿谷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2)。 上述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审核认定。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选拔条件、名额和企业推荐等情况,开展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公布。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联系方式:龙泉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谢童杰,联系电话:7262229 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市政府 8楼(828办公室)。 

 附件: 

 1.第一批“绿谷工程师”申报表.docx 

 2.附件2第一批“绿谷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docx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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