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8-0578-267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丽水人才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 )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时间:2022-10-19 作者:丽水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托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高起点开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和老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新征程,务实有效解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与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更进一步实现老有康养、幼有优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1.养老托育政策体系初步构建。

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养老方面以丽水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统领,搭建形成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有老龄委,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老龄委主任;托育方面建立丽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一老一小”工作。专家指导有力,与省民政厅开展厅市养老专项合作,组建成立省、市、县三级养老领域专家组,成立丽水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指导养老托育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重难点问题解决。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围绕综合引领、社会参与、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医养结合、规划标准等多个层面,全市累计出台养老扶持政策30余项、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10余项。资金要素保障有力,稳步推进《丽水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实施,“十三五”以来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超11亿元。

2.养老托育服务资源格局基本形成。

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实际运营养老机构96家(其中公办机构14家,民办机构37家,公建民营45家),机构养老床位1.48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754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40张,入住机构老年人5139人,入住率38%。医养结合机构17家,其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1家,医办养6家。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30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4个。打造“智慧流动医院”,仅2021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7451个村次,出诊车次6870次,开展巡回诊疗服务72456人次。老年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基层老年人协会2420家,星级老年活动中心68个,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11个,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单位66个。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全市共有妇幼保健院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8家,全市共备案0-3岁托育机构15家,建成托位数6543个,其中幼儿园办托班5780个(在读儿童4083人),托育机构763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民办机构托位数348个。千人托位数达到1.92个(幼儿园办托班按实际入托儿童数计算),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42.2%。全市9个县(市、区)均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6%。

老年人口总量持续扩大,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到53.25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1.24%,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较全省平均高2.54%。2010年至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净增15.93万人,平均每年净增1.59万老年人。目前,全市98%以上老年人采取居家模式进行养老,养老服务市场需求旺盛。托育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五年来,全市共上报出生人口14.07万人,平均每年出生28149人,较“十二五”期间增幅3.22%。截至目前,全市0-3岁婴幼儿人口总数6.83万人,育儿家庭对品质化、普惠性托育服务需求强烈。

3.养老托育改革试点成效突出。

长三角健康养生福地加快打造,丽水市是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中国长寿之乡”,牵头建立了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是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被评为第六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养老服务领域职称评定制度。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创成全省首个省“老年友好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全省示范引领,2020年莲都区被国家住建部等五部委命名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区,龙泉市住龙镇被命名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镇。在省内率先同步推进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四进”工作。创成省级无障碍示范标准社区9个,建成无障碍村10个,无障碍景区5个。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填补了国内空白。《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被省残联推荐为省级地方标准。实施建设莲都、龙泉、青田、缙云、遂昌5个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

(二)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人口结构调整带来的新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等,使得我市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托育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在“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作出了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丽水市自觉肩负起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和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对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一老一小”人口结构调整带来新变化。

老年人口总量和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预计到2025年,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70万,占总人口比重28%;到2035年将超过120万,占比超过40%。随着“独一代”的“60后”进入老年队列,叠加“50后”老年人,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数量快速增加,空巢化、独居化、少子化趋势严重,家庭养老负担将进一步加深。0-3婴幼儿人口总量预计持续下降,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出生人口和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预测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市出生人口仍将处于下降趋势。按照目前幼儿园办托班(托位数5780个)和托育机构(托位数763个)的托位数、入托率(2021年下半年全市幼儿园办托班入托率70.64%,托育机构入托率69.6%)、出生人口情况、人口外流情况,基本可以满足40%的0-3岁婴幼儿顺利入托。需大力推进社区、社会、单位以多种方式加快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资源供给,解决家庭生育负担,提升社会生育意愿。

3.人民群众对养老托育的需求升级提出新期盼。

当前我市养老托育需求和诉求呈现“两大转变、两大增长”的新变化,即由“居家”向“机构”转变,社会思想更加解放,对养老和托育机构的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对优质的普惠型养老和托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居民需求新变化,我市养老托育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养老机构入住率低、0至3岁托幼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等。为此,必须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短板、做强弱项,更加突出“一老一小”问题解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打造更具幸福感、更有温度的老年儿童友好城市。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生育水平相适应的应对体系。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才和科技支撑更加坚实有力,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老年“数字鸿沟”逐步缩小,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充足,老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一老一小”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向更高能级跃升,建成长三角最宜居养老城市。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

——托育服务体系向更高水平跃升,打造长三角最有温度的儿童友好城市。到2025年,基本建立积极生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照护服务体系,新增托位数4500个,托位数达到4.5个/千人,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全市总和生育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所有母婴室达到省级地方标准,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2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20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100%,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儿童健康大楼,力争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到2035年,全面建立与丽水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应对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三大基石”全面建立,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成熟,老年儿童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幸福老龄化”愿景变为实景,丽水市成为更具幸福感、更有温度的老年儿童友好城市形象基本树立。

(二)具体指标。

表1              丽水市“一老一小”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指标

属性

基本

公共

服务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04

81.5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3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

90

95

市民政局

预期性

4

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率(%)

95.76

98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5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

8

30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78

4.5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7

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

40

100

市民政局

预期性

8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4.9

60

市民政局

预期性

9

“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位)

50

市民政局

预期性

10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个)

2318

4000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力社保局

预期性

11

托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80%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12

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位)

12

25

市民政局

预期性

13

新生儿访视率

98.95

99%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14

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61.98

65

市卫生健康委

预期性

数字化

赋能

15

建设智慧养老院(个)

20

市民政局

预期性

财政

投入

16

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60%以上

60%以上

市民政局

约束性

文化

教育

17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6

25

市教育局

预期性

社会

参与

18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4

19

市民政局

预期性

宜居

环境

19

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市自然资源局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政府保障“兜底线”。

突出政府基本养老服务。织牢扎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网底,做到明确目标群体、测算缺口短板、优化保障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重点保障特殊和困难家庭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可采取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与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设置服务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向附近居民开放。降低托育教育成本,落实好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等。落实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幼儿园入园长幼随学机制。到2025年,全市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达到30家,新增托位数49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托育服务专业人才达到4000人。

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建立适应儿童早期发展需求的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运动、心理与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质量,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儿童眼保健服务,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控。开展儿童残疾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降低儿童残疾风险。

2.社会参与“促普惠”。

加大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瞄准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刚性服务需求,加强政府和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引导各类主体不断增加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从源头上解决“高端买不起、低端不愿买”等问题。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

3.市场培育“激发活力”。

市场化引导养老托育企业培育。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规划引领、标准制定、环境营造,集成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扶持政策和评价措施,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托育、社区共享养老托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实现消费者满意、自身可持续发展“双赢”。重视养老托育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规范自治、促进公平竞争。

(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服务网络。

1.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优先。

出台《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建立子女护理照料假制度,完善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落户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机构养老床位有序互转。鼓励和支持专业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群体,月探访率达到100%。

优化养老机构分层分类布局。结合社区规划调整,落实新一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城市突出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护理机构建设,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让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就近享受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农村突出敬老院改造提升,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补齐农村养老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到2022年底,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55%,2025年达到6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

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整合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资源,依托专业机构连锁运营,发挥区域整体资源优势和机构专业优势,实现社区和居家养老“管家式对接、专业化服务、可及性供给”,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养老供需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城乡各类养老设施和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严格落实新、旧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并无偿或抵偿提供给社会专业机构运营。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社区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改造等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着力打造全龄、全域、全周期友好型老年宜居城市。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动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将所有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农村互助性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银龄互助、邻里互助、亲友互助、志愿服务等模式,探索建立村民利用自有闲置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等适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各种互助养老模式。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或居家养老服务点,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人管、服务有场所、互助有组织。培育为老服务组织,支持以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子女缴纳等方式设立养老基金、孝德基金,缓解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

2.优化托育设施建设均衡布局。

新建、改扩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在新建设居住小区、未来社区中规划、建设幼儿园时一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幼儿园托班)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按照小班比例配备托位数,实现新建小区的幼儿园内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3岁以上儿童学前教育资源整合。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可采取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

(三)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1.深化打造山区医养结合模式。

打造山区医养结合模式。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或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在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以华数新媒体数字化平台为载体,稳步推进“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新模式,为山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依托丽水市中医院加强区域老年中西医结合泛血管病、老年中西医结合关节病等中西医结合特色专科、学科建设,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设置比例达到65%。

2.优化健康服务供给。

依托市老年医疗中心(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建设安宁疗护示范病房。在县、乡两级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科室和病区(病房)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1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全市新增 6家以上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依托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四)积极发展老年大学。

1.扩大老年教育供给。

构建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做大做强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老年开放大学。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兴办老年人教育机构,创建老年研学、游学基地,探索开发木玩、青瓷等老年教育课程内容。推进省老龄文艺大学摄影分院建设。依托“浙学通”等平台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完善老年教育布点网络,推进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和农村文化礼堂设置老年教育教学点,到2025年,培育老年教育示范校40所,实现老年教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5%以上。

2.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工作、技术咨询及社会志愿活动,完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政策,重点围绕技术服务、咨询顾问、公益服务等领域,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搭建老年人就业信息对接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培育基层老年人社会组织,实现村(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深化“银龄互助”行动,实现社区、乡镇全覆盖。建设“退休人才康养社区”、院士专家疗休养基地。常态化组织“老有所为”人物评选。探索建立“时间银行”,激发全社会扶老助老的社会责任和为自己存储服务时间的行动。

(五)培育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和服务产业。

1.加强养老托育产业规划顶层设计。

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增加服务和用品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整合各类养老托育资源,提高供给效率。将老龄产业纳入全市产业规划,进一步建立完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养老托育机构收费优惠、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强与各级各类产业学会、协会、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加强研究孵化和开发,大力培育“一老一小”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2.加快培育构建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提升发展一批优势老龄产业,如食用菌、中药材等养生产业,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新型老龄产业,如生物提取、现代中药等。从老年人需求实际出发,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等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引导培育老年康复护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领域新的增长点,支持老年服装服饰、生活护理用品、日用辅助用品、健康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发展,转化一批现代科技成果,扶持一批效益良好的优势企业。到2025年,建有康复辅具与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和区域性康复辅具洗消中心。谋划打造集研发、生产、交易、展示、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老龄产业园区。鼓励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老龄产业,如老年木制玩具等。

3.促进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一批本土化连锁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和养老服务品牌,培养一批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涉老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融合发展,吸引大中城市老年人来丽中短期养老,做大养老产业。结合浙西南康养基地建设,整合各类医疗、康复、养老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康养联合体试点建设,服务机构与居家老年人,加强未来社区康养场景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康养联合体100家。

4.增加养老产业科技产品供给。抓住新基建机遇,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老年公共服务和老龄产业智慧化升级。依托省“浙里康养”服务平台,深化“丽水居养”96345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实现数据开放共享和精准推送。鼓励养老机构运用智慧养老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居家。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利用智能化手段形成“服务对象申请-派单-服务-审核支付-评价”等闭环式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化养老服务。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开发家政服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虚拟现实康复训练、失能失智康复照护等智能养老服务产品。

5.积极推动托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托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收益权等进行质押贷款。发挥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托育服务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养老托育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推动养老托育产业链延炼补链,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和服务产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四、政策配套

(一)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对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倾斜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大服务和产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规划,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旅游学校、丽水护士学校等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治疗、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落实《丽水市养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聚焦涉老部门业务骨干和养老机构投资运营等管理人才培养,实施两轮养老行业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将育婴托幼行业技能人才培训纳入我市“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壮大育婴员和保育员队伍,到2025年,全市培育养老行业精英人才150名,评定“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50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

培育壮大育婴员和保育员队伍。出台技能人才培养、社会力量参与的鼓励政策,将育婴托幼行业技能人才培训纳入我市“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家庭为基础的养育照护指导,借力市县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基层医疗单位“婴幼儿成长驿站”,结合新媒体传播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托育知识传播,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队伍的培育与指导,壮大和完善科学育儿的力量。

(三)创新支持政策。

加强场地保障,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根据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倾斜。鼓励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机构和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防务和设施,建设养老托育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整合或者改造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将全市福彩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

(四)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政策。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43号),明确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奖补资金与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相挂钩。运营一年以上且评定为星级的新增民办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10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8000元;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3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4500元。对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公寓除外)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按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给予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标准:五星级机构每人每月300元、四星级机构每人每月240元、三星级机构每人每月200元、二星级机构每人每月160元、一星级机构每人每月120元。公建民营机构按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五)落实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1.经备案的托育机构的经费补助。

2022年起,对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并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投入运营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托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助根据实际收托数(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按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相关补助标准按丽水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配套措施执行。

2.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的经费补助。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的补助政策。

上述财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社会参与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组建丽水市“浙里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专班,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部门、县(市、区)责任分工,推动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二)强化考核评价。

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体系以及“民生实事”清单,保障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针对各部门、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组织资源配置和组织手段使用的重要参考,并与扶持政策和奖励挂钩,形成“干得好的奖、增、加,干不好的罚、减、换”的导向和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

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发布制度,加强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主动对接各级各类媒体,创新策划组织,深入宣传“一老一小”工作重要部署和举措。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积极报送各类先进信息,做好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典型做法的宣传推广,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推“一老一小”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范监管。

在监管上“从严监管”,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资金的监管。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同时“从优服务”,吸引社会力量进入、不断丰富服务供给。

附件:1.丽水市养老托育项目清单

   2.丽水市养老托育政策清单

   3.丽水市养老托育主要试点清单

   4.丽水市养老托育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1

                            丽水市养老托育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

政府/企业投资项目

一、养老领域

2085116



1

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总用地面积21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27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地下面积16270平方米。

24000

浙江润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2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康复大楼

在建类

2020-2023

莲都区

总用地面积109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二层共10500平方米。

231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政府投资

3

丽水市水东医院项目

新建类

2021-2024

莲都区

总用地面积约29741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54920平方米,总床位数559床(其中医院床位数248张,养老床位数311张)。

43000

浙江惠侨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4

莲都区峰源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在建类

2021-2022

莲都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新增绿地394平方米,新增4个停车位

300

莲都区峰源乡

政府投资

5

龙泉市休闲养老中心(二期)

在建类

2021-2023

龙泉市

建设2幢特护大楼,1幢长寿楼,包含350余张床位。

4600

龙泉市休闲养老中心

企业投资

6

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

在建类

2021-2023

青田县

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

8500

青田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7

青田县养老中心

在建类

2018-2020

青田县

总用地面积31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296平方米,设计床位761张。

19682

青田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8

庆元县荷地社会福利中心

在建类

2017-2021

庆元县

总用地面积1152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592.64平方米。

4235

庆元县荷地镇

政府投资

9

庆元县经典文创带·静心养生园

在建类

2021-2025

庆元县

一是龙泉金村—曹岭码头—竹口岩溪的瓯江源精品乡村带;二是户外运动综合项目;三是新建浙南闽北游泳基地;四是新建木器工坊群,打造竹木文创区。

100000

庆元县发改局

企业投资

10

庆元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在建类

2021-2030

庆元县

项目拟建设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3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家,配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全覆盖等。

5800

庆元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11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

在建类

2018-2021

松阳县

新建8000座的体育场、3000座的体育馆、500座的游泳馆各一幢,以及室外附属运动场地、景观、绿化、配电等附属设施。

24896

松阳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12

松阳县南山大健康文化园

在建类

2020-2028

松阳县

建设康养社区服务中心、康养社区、孝道文化、康养医院、国学院、禅文化园、滨水商业街、中草药种植园、香文化种植园、生态停车场等内容。

16800

松阳县南山白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13

遂昌县北界中心敬老院 迁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2

遂昌县

总用地面积2390平方米,建筑面积3716平方米。

2314

遂昌县新路湾镇

政府投资

14

遂昌县康养600—高坪乡“花林天府小镇”

在建类

2018-2025

遂昌县

建设莓子梦工场、高山杜鹃花园、东方瑞士圣学云谷、避暑山庄等康养研学项目,建设高坪岱岭至金竹叶村道路改建工程、工坊集群、环石姆岩天空步道项目等基础配套设施。

32100

嘉兴碧云花园有限公司、遂昌县高坪乡政府

企业投资

15

遂昌县黄沙腰中心敬老院迁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2

遂昌县

总用地面积2612平方米,建筑面积4227平方米。

2568

遂昌县黄沙腰镇

政府投资

16

遂昌县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在建类

2015-2021

遂昌县

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100张康复养老)。

28000

遂昌县康复医院

政府投资

17

景宁县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在建类

2021-2023

景宁县

该中心属大型老年管理服务机构,建设480张床位,分别建设公寓楼、康复楼、综合楼等建筑。

13980

景宁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18

丽水市白云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体验步道

前期类

2020-2022

莲都区

新建步道、吊桥、栈道、康养步道等。

2558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

政府投资

19

丽水市白云森林康养小镇(一期)

前期类

2021-2023

莲都区

新建广场、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

22000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

政府投资

2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旧址改造招商项目

前期类

2021-2022

莲都区

共占地面积651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89.2平方米。

8000

浙江萨罗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21

莲都区幸福养老院项目

前期类

2023-2026

莲都区

用地面积约12700平方米(19亩),总建筑面积约 12700平方米。

9900

莲都区民政局

政府投资

22

龙泉市养生养老中心

前期类

2022-2025

龙泉市

拟用地面积26亩,包含950余张床位,并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拟建设养医结合、康复护理、休闲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机构。

13300

龙泉市民政局

政府投资

23

青田县山口镇大田养生养老基地

前期类

2022-2024

青田县

占地90亩,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

50000

青田县山口镇

企业投资

24

青田县威尼斯康养小镇(二期)

前期类

2022-2027

青田县

建设养生养老、居家养老、炕洋芋了、旅游休闲、生态农业等板块。

120000

浙欧蓝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25

青田县残疾人公办托养中心

前期类

2022-2024

青田县

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

6000

青田县残联

政府投资

26

丽水市医养结合社区老年公寓

前期类

2022-2024

莲都区

用地30余亩,建设老年公寓、护理中心等56000平方米。

20000

市民政局

政府投资

27

云和湖生态康养项目

前期类

2021-2030

云和县

规划用地约9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50000

云和湖度假区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28

庆元县竹口社会福利中心

前期类

2022-2025

庆元县

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5700

庆元县民政局、竹口镇

政府投资

29

庆元县丰洋康养基地项目

前期类

2023-2025

庆元县

打造集“休闲、观光、体验、疗养”为一体的大型康养基地。

12000

庆元县举水乡

企业投资

30

庆元县生态康养文旅项目

前期类

2022-2030

庆元县

生态(山水)+康养+文化创意+旅游,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民宿、农家乐、创业园、作坊等项目。

11000

庆元县民政局、竹口镇

企业投资

31

庆元县淤上乡涧山别院康养文旅综合体

前期类

2022-2026

庆元县

总建筑占地面积约6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000平方米。

100000

庆元县淤上乡

企业投资

32

庆元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前期类

2025-2028

庆元县

总用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

19000

庆元县卫健局、人民医院

政府投资

33

缙云县大洋镇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2-2024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4000

缙云县大洋镇

政府投资

34

缙云县新碧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3-2025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8000

缙云县新碧街道

政府投资

35

缙云县壶镇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3-2025

缙云县

占地40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床位500张。

15000

缙云县壶镇镇

政府投资

36

缙云县舒洪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3-2025

缙云县

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床位500张。

12000

缙云县舒洪镇

政府投资

37

缙云县新建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3-2025

缙云县

占地12亩,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140张。

4000

缙云县新建镇

政府投资

38

缙云县仙都养老院建设工程

前期类

2022-2025

缙云县

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床位300张。

10000

缙云县仙都街道

政府投资

39

缙云县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工程

前期类

2023-2026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18亩,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床位200张。

8000

缙云县五云街道

政府投资

40

缙云县市民发展中心

前期类

2022-2025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74亩,包括全民健身中心及游泳馆、科技文化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100000

缙云县五云街道

企业投资

41

缙云县黄帝文化园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缙云县

规划总用地220亩,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中华黄帝文化博物馆、智慧管理中心等。

190000

缙云县仙都街道

企业投资

42

缙云县新建中心敬老院

前期类

2022-2025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10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000

缙云县新建镇

政府投资

43

缙云县东渡中心敬老院

前期类

2021-2023

缙云县

总用地面积约7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1700

缙云县东渡镇

政府投资

44

遂昌县天工之城湖山国际生命健康管理中心

前期类

2022-2024

遂昌县

用地面积约69亩。

23700

遂昌县卫健局

企业投资

45

遂昌县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

前期类

2022

遂昌县

对王村口、妙高、湖山、大柘四个中心敬老院旧的建 筑进行内部装修,完成设施设备。

500

遂昌县各中心敬老院所在乡镇

政府投资

46

松阳县卯山森林康养项目(一期)

前期类

2021-2026

松阳县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0亩,建设用地面积约43亩, 其中原湖溪林场场部建设用地面积约35亩,七都仙人谷区块建设用地面积约8亩。

30000

松阳象昼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47

松阳县马蹄泉国际康旅小镇

前期类

2022-2027

松阳县

项目总投资31.62亿元,规划用地面积334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500亩。

316200

招商引资项目

企业投资

48

松阳县安民省级森林康养小镇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松阳县

占地436平方米。

1100

松阳县安民乡

企业投资

49

松阳县桐榔文旅康养项目

前期类

2021-2025

松阳县

依托桐榔崇觉寺,通过挖掘禅修文化,植入文旅业态,打造禅修、康养文旅综合体。

35000

招商引资项目

企业投资

50

松阳县界首中医药康养项目

前期类

2021-2023

松阳县

开设名中医工作室、传统中药材炮制工坊、东济草堂特色馆、中医药文创产品研发和销售,打造集中医药研发、销售、康养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康养品牌。

5000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51

松阳县南山大健康文化园(一期)

前期类

2021-2025

松阳县

一期建设用地12.6亩。

7623

松阳县南山白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

52

景宁县畲族风情康养度假综合体

前期类

2021-2024

景宁县

总用地面积约500亩。

32000

景宁县度假区发展中心

企业投资

53

景宁县环炉西峡畲耕探秘公园

前期类

2022-2027

景宁县

建设峡谷探险探秘、生态休闲度假、空中巴士养老旅居创新、畲家深耕体验、畲家美食和药膳、无动力网红项目、红色之旅等。

100000

景宁县千峡湖管理中心

企业投资

54

景宁县汇田大桥区块旅游养生综合体

前期类

2022-2027

景宁县

总规划面积约142亩左右(建设用地面积约70亩)。

35000

景宁县千峡湖管理中心

企业投资

55

景宁县岳口区块山水田园体验园

前期类

2022-2027

景宁县

建设集农业体验、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山水田园体验园。

10000

景宁县千峡湖管理中心

企业投资

56

景宁县东坑镇敬老院

前期类

2022-2024

景宁县

建设康复楼、综合楼等建筑。

2500

景宁县东坑镇

政府投资

57

景宁县沙湾镇敬老院

前期类

2022-2024

景宁县

建设康复楼、综合楼等建筑。

2500

景宁县沙湾镇

政府投资

58

景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澄照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前期类

待定

景宁县

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床位建设16张,建成医养结合型机构。

160

景宁县卫健局

政府投资

59

浙西南中医养老护理康复中心工程

谋划类

2023-2024

莲都区

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15800

丽水市中医院

政府投资

6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康养中心

谋划类

2023-2027

莲都区

建设用地面积约13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0 平方米。

1000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政府投资

61

丽水市中心医院智慧养老中心

谋划类

2024-2027

莲都区

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0 平方米。

110000

丽水市中心医院

政府投资

62

丽水市人民医院养老服务综合大楼

谋划类

2024-2027

莲都区

建设用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0 平方米。

100000

丽水市人民医院

政府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


二、托育领域

322410



1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工程

实施类

2023-2026

莲都区

总用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儿外病区、儿内病区、儿童康复、儿童养育照护指导、儿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教学培训、母婴营养、服务中心、食堂、其他辅助用房等内容。

40000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政府投资

2

丽水市天宸一号幼儿园

在建类

2019-2021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

政府投资

3

丽水市香树湾小区配套幼儿园

在建类

2019-2022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

丽水市水东公寓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1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5

丽水市水南公寓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1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6

丽水市青林公寓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1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7

丽水市灵山未来社区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8

丽水市中骏小区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9

丽水市金周农居新社区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0

丽水市中梁天悦湾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3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1

丽水市望城岭公寓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1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2

丽水市碧桂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规划18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4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3

丽水市元湖一号幼儿园

在建类

202—2022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14

丽水市白云山脚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2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5

丽水市芦埠幼儿园

在建类

2021-2023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6

丽水市联城一园

在建类

2021-2023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17

丽水市富岭东六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2

开发区

规划15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6800

开发区社管局

政府投资

18

丽水市南一路幼儿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2

开发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783平方米,建筑面积4908平方米。

4100

开发区社管局

政府投资

19

丽水市水阁邻里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2

开发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7862平方米,建筑面积7138平方米。

5600

开发区社管局

政府投资

20

丽水市水阁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吴垵幼儿园)

在建类

2021-2022

开发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5140平方米。

2500

开发区社管局

政府投资

21

丽水市余庄前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一)

在建类

2021-2022

开发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000

开发区社管局

政府投资

22

龙泉市学前教育发展 第四轮行动计划

在建类

2021-2025

龙泉市

新建西街幼儿园(12班)、翡翠滨江小区配套幼儿园(12班)、安仁镇中心幼儿园(12班)、江北幼儿园(上城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6班)、凤凰幼儿园(上城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3班)、美林悦府小区配套幼儿园(6班)、碧桂园时代风华小区配套幼儿园(6班),改建机关幼儿园扩容工程(5班)。

9710

龙泉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23

龙泉市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

在建类

2021-2025

龙泉市

新建南大洋幼儿园(用地面积6733平方米,建筑面积5403平面米,15班)、未来社区配套幼儿园(用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27平方米,18班)、八都中心幼儿园(用地面积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12班)。

7800

龙泉市教育局

政府投资

24

青田县幼儿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5

青田县

迁建县中心幼儿园、新建三溪口幼儿园、海口镇第二幼儿园、石门幼儿园、水南第二幼儿园、飞鹤幼儿园、前仓幼儿园等。

180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5

云和县新城幼儿园工程

在建类

2020-2021

云和县

房屋购置2940平方米,以及装修改造、设备采购等。

15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6

云和县大坪小区幼儿园

在建类

2020-2022

云和县

用地面积10195平方米,建设12个班级幼儿园教学用房及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62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67平方米。

66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7

庆元县幼儿园建设工程

在建类

2020-2025

庆元县

建设后田等5个幼儿园,每个幼儿园各建12个班级。

15000

庆元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8

缙云县各乡镇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在建类

2021-2025

缙云县

机关幼儿园泊璟园区、名山未来社区幼儿园、洋泉幼儿园、溶江幼儿园、下双龙幼儿园、江泰名邸幼儿园、移民安置幼儿园、丽缙园幼儿园、东渡镇幼儿园、新建镇幼儿园、七里乡幼儿园。

20300

缙云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9

缙云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大楼项目

在建类

2021-2024

缙云县

用地面积15亩,新增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导中心配套科室、婴幼儿食堂、培训服务中心等。

2800

缙云县卫健局

政府投资

30

遂昌县幼儿园建设项目

在建类

2020-2022

遂昌县

本项目主要建设金岸中心幼儿园和王村口镇中心幼儿园。金岸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2班幼儿园,总用地6000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25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27.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509.9平方米,投资3700万元。王村口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3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38.8平方米。共设置4个班级,可容纳学生120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食堂、运动场、道路、围墙等,投资1500万元。

5200

遂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31

遂昌县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

在建类

2020-2025

遂昌县

后江幼儿园18个班规模(15班幼儿园、3个班托育所),规划用地面积12244平方米,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9300平方米,投资6200万元;腾龙幼儿园9班规模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6820平方米,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4767平方米,投资3400万元,新建校园连接道路1300米4200万元;石练幼儿园15班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0006平方米(其中培训用地2000平方米),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8100平方米(其中培训楼2000平方米),投资5300万元;示范幼儿园扩建工程新增用地6301平方米,新建教学辅助用房5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4500万元。

23600

遂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32

松阳县幼儿园项目

在建类

2021-2023

松阳县

新建松阳县城区幼儿园,办学规模15个班,总用地面积 751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335 平方米(含地下室设备用房200平方米);松阳县文教园区幼儿园,规模15个班,总用地面积 789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含地下室设备用房300平方米)。

6300

松阳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33

景宁县幼儿园工程

在建类

2021-2025

景宁县

建设城西等8个幼儿园。

18000

景宁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34

丽水市城南村幼儿园

前期类

2023-2025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35

丽水市莲都区星星幼儿园

前期类

2023-2025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36

丽水市城南公寓幼儿园

前期类

2023-2025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37

丽水市奚渡幼儿园

前期类

2023-2025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38

丽水市括苍一园

前期类

2022-2025

莲都区

12个班,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3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39

丽水市丽东新村区块幼儿园

前期类

2022-2025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0

丽水市城北路幼儿园

前期类

2022-2024

莲都区

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

40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1

丽水市银苑幼儿园

前期类

2024-2026

莲都区

9个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2

云和县大庆寺区块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云和县

12个班级,总用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35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3

云和县白水区块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云和县

15个班级,总用地面积750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45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4

云和县小徐区块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云和县

15个班级(其中幼儿园12个班级,托幼3个班级),总用地面积750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45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5

云和县南铂湾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

前期类

2022-2025

云和县

6个班级,总用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35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6

云和县中国幼教创意园

谋划类

2024-2027

云和县

总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木玩研究展示中心(含国际玩具交流中心)、12班幼儿园用房、幼师培训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

21000

云和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7

丽水市张村安置小区幼儿园新建项目

前期类

2022-2023

莲都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8192平方米,建筑面积9203平方米。

60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8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一)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9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2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49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二)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9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2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50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三)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9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2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51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四)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30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52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五)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30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53

丽水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项目(六)

前期类

待定

莲都区

规划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3000

莲都区教育局

政府投资

附件2

                  丽水市养老托育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丽水市居家养老条例》

草案共分八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保障、服务监管、法律责任及附则。

我市养老服务更加多元,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尊老、爱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市民政局

2

《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1〕5号)

推进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化住宅建设;加强适老出行环境建设;加强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加强适老生活服务环境建设;加强老年权益法治保障环境建设;加强适老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加强涉老经济环境建设。

到2025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建立,适老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信息交流、尊重与包容、自我价值实现的有利环境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建成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康养产业和银发经济较好发展。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3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84号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居家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旅游养生和医疗保健服务相结合。

加快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设符合丽水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4

《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8〕99号)

采取“闲置房产改建一批、规划用地新建一批、出让(安置)地块配建一批”等方式,全市统一谋划布局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

实现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养老机构像幼儿园一样,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让失能、失智等刚需老人就近享受便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5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43号)

按照“兜底线、保基本、促发展”的原则,聚焦失能失智刚需人群保障,突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实现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市民政局

6

《丽水市养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丽民〔2020〕70号)

在养老精英人才培养、专技人员职称评定、医护人员晋升通道、养老培训标准体系等方面实现多点创新。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4%,职业化为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

市民政局

7

《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针对具有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够自理的高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8

《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0〕60号)

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落实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

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1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市卫健委、市建设局、市税务局

9

《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2号)

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引荐设施投入经费保障,对建设完成,当年符合备案要求并成功备案的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2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到2025年底,要建成1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

青田县政府

10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开设老年康复和护理病区,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床位。

争取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在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满足山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1

丽水市老年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健康政策和人才支持。

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进一步加强,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明显增加,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深入推进,服务供给持续扩大,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附件3

丽水市养老托育主要试点清单

序号

试点名称

主要试点措施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开发建设“丽水居养”平台,实现智慧养老“零次跑”。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打造多元养老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抓手,提供精准为老服务。

全市累计建成1842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市民政局

2

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区(莲都区、龙泉市住龙镇)

制定市级地方标准《丽水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合设计导则》《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开展无障碍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家庭。

打造丽水市无障碍环境成为全国高标准、示范性的“重要窗口”。

市民政局

3

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莲都、龙泉、青田、缙云、遂昌)

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等。

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和需求进行摸底,培训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对老年人早期心理问题进行干预和处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

市卫健委

附件4

                   丽水市养老托育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改革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数字化助老“丽水样本”

借助阿里巴巴数字化技术和创新服务,设置“小棉袄助老服务站”、开展上门送药服务、助老打车服务等。

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互联网社会,共享数字时代带来的便利。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

2

开发应用数字健康“医养通”

依托华数新媒体数字化平台,在华数电视上设立远程一键挂号、一键医疗咨询、慢病管理服务、应急救助服务等,让老年人实现与签约医生面对面互动交流。

在水阁、富岭卫生院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推广项目应用范围,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健康服务送上门的便利。

市卫健委

3

“96345”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搭建数据中心、市民查询预约评价系统、供应商服务管理支付系统、政府评估监管系统等三大系统为整体框架的闭环式智慧养老和便民服务体系,整合养老便民服务资源、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商、志愿者公益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审批监管、企业服务操作和社会供需一网对接服务。

市民政局

4

银龄卫士平台

建立走失预警、诈骗预警、居家异常预警三大应用,运用各类政府数据融合计算,从老人的生活作息规律,运动规律,娱乐规律,健康档案,经济综合指数等方面刻画老人生活画像,从老人行为轨迹、经济往来、身体状况三个维度的异常进行预警,保障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破解“空巢老人”养老安全难题,针对“出行走失,人难寻”“防范意识弱,易受骗”“居家独处,风险大”三大问题,建立走失预警、诈骗预警、居家异常预警三大应用,实现新型智能养老模式,填补养老行业突发安全事件预警的空白。

市公安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 )的通知.pdf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注: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客服服务热线
188-0578-267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和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 丽水人才网站:丽水人力资源网(www.LSHR.com) 浙ICP备20002649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524号

地址: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vip#lshr.com

人力资源证: 331100202006170004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