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的政策意见》(丽防指发〔2021〕8号)《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政策的补充意见》(丽防指发〔2022〕5号)《2022 年春节期间留丽市外员工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丽商务〔2022〕2 号)文件精神,现就企业申报相关补贴的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适用对象
市辖区(不含莲都区、开发区)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市外户籍员工。
二、政策措施
1、送消费券。对留在莲都过年的非丽水户籍企业员工,每人发放500元春节消费券。
2、送留岗红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班追产员工发放留岗补助,按每人每天补助80元的标准发放到企业,再由企业奖励到员工个人账户。
3、送技能培训。企业按规定自行举办岗位技能培训(含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或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助。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加班追产企业开展用工调剂,稳定用工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贴10万元。
4、开展春节慰问大走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开展春节慰问大走访活动,为坚守岗位的企业员工送温暖。各大运营商对留丽的员工要提供免费流量等优惠服务。
三、政策执行时间
春节消费券使用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留岗红包执行期为2022年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十六)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
四、其他
1、企业应认真核实员工信息,并对上报信息负责。如在后续的审计或检查中发现存在骗补资金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2、申请消费券需各相关企业提供附件1和2,并于1月27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3、申请留岗红包需各相关企业提供附件3、2022年1月、2月工资花名册和员工考勤表,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联系人:王雁 联系电话:0578-2106336
附件:
附件1、2022年春节期间留丽市外员工消费券申领表(企业提供).doc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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