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第一批市本级2020年度拟返还名单及返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78-2139702
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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