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家政服务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便函〔2019〕7号)的要求,我局将按照规定对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进行资金补助。
一、资金补助标准
本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家政服务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并通过系统审核的,给予家政企业每人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企业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家政服务员上报名单汇总表及上报信息通过平台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9月29日下午下班前,请各相关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上报至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龙泉市广济街91号102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素,联系电话:7262256
附件:1.龙泉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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