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75号)、《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浙供合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现在全县域开展申报“2020松阳县村级综合服务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基层村级综合服务社站点4个,实现“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行政村目标覆盖面30%”的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目标。
二、资金安排
专项使用资金10万元,每个村综合服务社站点补助2.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建设规模:占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
2.服务功能:具备农资(化肥、农药)销售,日用品(农产品)销售,理发、餐饮、民宿、供能服务等其中二种以上服务功能或有供销社(农合联)持有股份的企业。
3.设施设备: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设备,有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设施。
4.环境状况:交通便利,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外场地或道路平整。
5.管理情况:制度健全,人员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财务工作规范,能提供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的会计信息。
6.服务要求:证照齐全,并按规定悬挂,根据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具备多种经营性服务项目。
四、申报对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松阳县内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五、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参与的经营主体请下载《2020松阳县村级综合服务社申请表》进行填写,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室。
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1号(老人民医院住院部3楼)325办公室。联系人: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科 叶浚锋
联系电话:8802890,传真号:8063857
附件:
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2020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pdf
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农合联执委会)
2020年9月1日
注: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和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 丽水人才网站:丽水人力资源网(www.LSHR.com)
浙ICP备20002649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524号
地址: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vip#ls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