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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8-25 作者: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莲都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0〕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从今年起,高级经济师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高级经济师申报要求较多,请各申报人员对照有关文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负责相关报表和纳税数据的采集,以及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如在中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严格执行《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20〕83 号)。2020 年度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 学时)。2021年度申报人员至少2年满足上述继续教育学时合格要求,2022 年度申报人员至少 3 年满足上述继续教育学时合格要求,以此类推,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以免影响申报。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rlzy.ls12333.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专业公需和专业科目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 号)登记学时,如需学习可登录丽水市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选择经济类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学时登记。申报人员须登录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管理登记系统 http://xsgl.lshrss.cn,完成 2020 年度学时登记。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可按相关规定登记学时。实务类、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继续教育需如实提供,评委会评审时做参考,无需登记学时。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送审材料须在工作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按文件要求提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书的同时,还须提交聘任中级职称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变动认定表》复印件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证明材料;(三)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均须由原件所在单位审核后签“与原件无异”、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系统申报在完成前述要求后方可扫描上传)。 


四、申报时间和纸质材料要求  

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到9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0月9日。中评委推荐费缴纳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盖章后,与上述有关聘任证明材料一同报送至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上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办事中心529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2278021。 

其他要求请参照丽人社函〔2020〕39号件规定执行。 

   

附件链接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bjwj/202008/t20200824_4595853.shtml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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