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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失业保险领金签到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8-11 作者: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量:

关于取消失业保险领金签到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失业金领金人员办事,经研究,从2020年8月起,我市将试行取消“浙里办”APP掌上签到和就业综合窗口的现场签到。经办机构将通过大数据自动比对,确认符合条件人员的领金资格,核对无误后直接予以发放待遇。对于比对中发现的疑点,将联系领金人员做精准核实处置。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4日


温馨提示

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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