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进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程,现征求《关于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及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丽水商会大厦11楼1115室(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209120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8:00前。
如以单位(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意见上加盖单位(企业)公章。
附件:关于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及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关于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及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经相关部门申请、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审核、丽水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同意,现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并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一、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
根据民政等部门申请,经丽水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中增补养老护理员等项目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增补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
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增补调整。
二、公布2020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经丽水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同意,现公布2020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具体详见附件2。
开展项目制培训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培训主体,并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监管培训全过程,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同时应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及培训档案,并及时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人员数据录入至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培训合规,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结果并申请拨付资金。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内涉及资金拨付的业务审核结果负责。
附件一、

附件二、


说明:1.根据补贴目录清单规定,项目制每课时经费为25元,最高每人不超过1000元(即最高不超过40课时)。
2.项目制项目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类或细类规范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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