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招聘有关规定,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车驾驶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性,年龄20—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3.持A1、A2、B2照驾驶证,且从事地方驾驶工作2年以上。
二、工作性质和地点
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入职前开展2个月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分配至经济开发区战勤保障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员。
三、相关待遇
1.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年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持B2、A2照驾驶证的不低于八万元;持A1照驾驶证的不低于九万元。
2.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考试,应聘消防救援基层指战员职位。
3.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每月安排7天休息,年休假10天,另享受法定婚假、护理假等,其余时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执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管理规定。
4.单位按标准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被装。
5.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5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请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员等相关技术证书;(2)原单位开具的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证明》、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3)报名表(附件1);(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到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云景路88号云景消防救援站报名,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14192541@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排名顺序。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内容为:1500米、1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1500米占体能成绩40%、100米徒手跑占体能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标准见附件2。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制消防员为单位编外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
本公告由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联系人:金兴祥
联系电话:13575375336
邮箱地址:414192541@qq.com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云景路88号
邮 编:323000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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