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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2020-06-06 作者: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量:

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需要,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健康教育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医学相关专业或文秘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2020年6月15日前,到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丽水市寿尔福路28号505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578-2610683)。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考试。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以申论的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1个月的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表ss.docx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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