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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丽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时间:2020-03-08 作者:丽水人才网站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现制定《丽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知晓率,努力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 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为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

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我市各类企业,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企业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建立派遣关系的劳务派遣人员(以职工社会保险或企业提供的工资册为准)。

劳务派遣人员可在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但不得重复申报。

二、培训内容

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三、培训方式

(一)企业或员工依托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进行培训。疫情期间,企业或企业员工可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http://px.class.com.cn)、“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http://jc.mohrss.gov.cn)、“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http://xzy.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www.chinanet.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 、“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等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自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疫情期间企业可自主开展线上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企业可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安排培训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此类培训可纳入补贴申领范围。

四、培训补贴

此次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形式,不得补给个人或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年度内享受职业技能补贴的线下培训次数),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报备案。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可通过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其中市开发区企业备案及补贴申报均向开发区管委会申请,下同),同时在附件栏中上传备案表(附件2)、学员名册(附件3)、承诺书(附件4)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开展线上培训。

(二)组织培训。企业应切实履行培训组织主体责任,既要广覆盖,也要强效果。企业或线上培训平台服务供应商应充分利用人脸识别、IP位置比对等合理合法的技术,加强数据比对,确保培训质量和学员在线学习时长的真实性,通过有效的签到和签退记录,健全和完善培训过程台账,真正做到培训有成效、技能有提升。培训结束后企业应对参加学习职工学员进行线上结业测试,结业测试成绩作为培训绩效依据。职工学员单课程学习完成率(学员在线时长/本课程时长×100%)未达60%的,视为该课程学习不通过。总完成率(完成课程次数/总课程数×100%)未达60%的,或者结业测试未达60分的,视为本次培训不通过,不得申报补贴。

(三)补贴申报。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应及时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补贴申请:补贴申请表(附件5)、申请补贴学员名册(附件6)、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答疑测试记录、培训费用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和信息反馈。

六、其他事宜

线上培训补贴费用可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列支流程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次数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次数。

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自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各地可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补贴期限一至三个月。

附件: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备案表

3.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员备案名册

4.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6.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学员名册


【点击下载】

丽人社〔2020〕23号.doc
丽人社〔2020〕23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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