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34号)(附件1)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35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21年度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1.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12号)(附件3)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按照《浙江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标准》,自评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可通过“自评分申报”方式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
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省里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核推荐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1.请各申报人员对照有关文件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2.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公示;
3.各县(市、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组织开展审核推荐。
4.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专业审议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主要采取面试答辩(或技能测试)、作品综合评价和材料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申报对象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无须面试。面试答辩(或技能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各县(市、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对象提交到丽水市高级工艺美术师和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申报受理点。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等省里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逐级盖章后由市经信局统一报省里。
3.市经信局产业行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095075;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联系电话:2090950。
附件:附件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附件3 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2).pdf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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