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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2-10 作者:丽水学院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学位

干部

经历

备注

辅导员1

4

专业不限

不限

28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硕士研究生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需入住学生公寓

辅导员2

6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学生干部

辅导员3

1

艺术管理、编导、声乐、舞蹈等音乐学专业方向

团委干事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9日以后出生),工作满3年后可转聘专任教师岗。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

(二)报名

报名时间:辅导员1岗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辅导员2、3岗位报名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连同个人简历和反映学历学位、工作(学习)经历、学生干部经历情况、获奖荣誉等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lsxyxgb@126.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学生干部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辅导员1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辅导员岗位1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如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为60分。辅导员岗位2、3不需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政治思想素质、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商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1180、2276051

附件一:报名表.doc

附件二: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丽水学院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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