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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工伤基准费率调整的公告

来源: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时间:2022-01-24 作者: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浏览量: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税务局联发的《关于调整全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5〕235号)的规定,经三个部门确认,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市区用人单位工伤基准费率层次为第一层次。

第一层次一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4%、0.6%、1.2%、1.4%、1.6%、2.0%、2.1%、2.2%。

特此公告!


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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