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之干”模范集体
和先锋人物推荐对象的公告
根据丽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经广泛组织推荐、考察联审、征求意见,丽水市直机关工委经研究提出“丽水之干”模范集体推荐对象41个、先锋人物推荐人选70名。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告。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向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8-2091784(传真)、2091776
通信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138办公室
邮政编码:323000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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