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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缙云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22 作者:缙云县教育局 浏览量:

缙云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缙云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缙云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县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缙云县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


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缙云县教育局组织安排,申请人自行体检无效,逾期不参加体检者以放弃论,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体检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请各申请人员(包括市教育局委托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7:30准时到缙云县中医院体检,空腹,随身携带身份证、与网报同底一寸照片1张和体检费,并佩戴口罩。体检表格现场向医院领取,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表与其他教师资格体检表不一样,请注意区分。

(三)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包括市教育局委托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7~19日(上班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认定。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网报同底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6.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单位或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8-3140633。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缙云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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