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8-0578-267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丽水人才公告

招聘派驻丽水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莲都人社招聘平台 时间:2020-10-17 作者:丽水市司法局 浏览量:

现因工作需要,丽水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名,派往丽水市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法学、社会学、文秘学优先);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周岁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02、招聘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初审、面试、体检的方式确定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名额招满为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

3.报名地点:丽水市司法局307室(莲都区城东路99号)

4.咨询电话:0578-2106113;0578-2106021。

(二)初审

经初审合格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丽水市司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03、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640.png

(扫码下载报名表)

丽水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4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注: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客服服务热线
188-0578-2678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和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 丽水人才网站:丽水人力资源网(www.LSHR.com) 浙ICP备20002649号-1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524号

地址: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vip#lshr.com

人力资源证: 331100202006170004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