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规定,因工作需要,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指挥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01、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0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截至2020年9月28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0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18到35周岁(1984年9月28日-2002年9月28日出生)。
三、招考程序
0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8:3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408办公室。
报考人员要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02、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按笔试卷面总分、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03、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录取。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录取,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04、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指挥部)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备案,指挥部临时聘用人员报县建设局备案,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编外用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展示健康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同时填报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
六、其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36123。
2020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用工(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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